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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范围转入办事指南(暂行)
时间:
2017-09-14 16:30
来源:
未知
作者:
chenhuxiong
点击:
次
个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范围转入办事指南(暂行)
一、受理范围:
原重庆市外参保人员或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现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我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
二、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
办理地点:
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所个人参保窗口。
四、
所需资料: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五、
办理流程:
1、本人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所对应的邮局,填写《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申报协议》一式三份;办理代扣代缴存折(本人已有邮政银行代扣存折的可不再办理);
2、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3、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交区社会保险局(渝中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三楼个人征缴科45至47号窗口。
温馨提示
跨统筹区转移涉及原参保地和现参保地两地社保经办机构,需转移基金并要收取缴费凭证、转移信息表等纸质资料,且纸质资料是通过信件传递,所需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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